房屋署副署長劉啟雄表示,第5宗在「屋�清潔扣分制」下被扣超過16分的住戶,已自動遷出及交還其公屋單位,顯示扣分制已發揮了阻嚇作用。
由2006年1月1日起,屋�清潔扣分制會新加入3個扣分項目,即在升降機吸煙、非法擺賣熟食和高空擲物;這令扣分項目增至23項。
該名住戶於7月至10月間,4次因「在出租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生滋擾」而一共被扣20分。
房屋委員會10月底向該名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該住戶沒有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並於其後自行將單位交還房屋署,遷往社會福利署安排的居所。
劉啟雄重申,會嚴格執行扣分制,絕不容忍影響公眾�生的行為。
屋�清潔扣分制在2003年8月實施,截至12月22日,被扣分的住戶有2,915個,不包括兩年限期屆滿後已撤消扣分紀錄的住戶。其中65戶因已觸犯兩項或以上的違規事項而被扣10分或以上。
自扣分制實施以來,共有4,123戶曾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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