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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趨勢:中期人口統計明年7月15日至8月1日期間進行。 |
政府統計處宣布,2006年7月15日至8月1日期間進行中期人口統計,從而收集詳細的社會經濟特徵資料。
該項中期人口統計覆蓋全港十分之一的住戶,從而收集詳細的社會經濟特徵資料。統計員在統計期內,上門訪問經抽樣選取的住戶,並要求所有成員填報統計問卷。
統計處表示,進行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統計的目的,是收集本港人口的社會經濟特徵,以及地區分布情況的最新基準資料。
有關資料是研究人口轉變方向和趨勢的基準數據,也可用作推算人口、住戶、勞動人口及就業趨勢。
統計採用嚴格的程序,確保所有收集到的個人和個別住戶資料保密處理,以保障資料私隱。
有關明年中期人口統計的《普查及統計(2006年人口普查)令》今天刊憲,12月2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普查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第9條制訂。有關命令並載有附表,指明受訪者須提供有關資料的事項。
命令訂明進行200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日期,須取得哪些人士及處所的詳情、中期人口統計的目的、哪些人士須提供資料,以及銷毀已填妥的問卷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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