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公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公共福利金的受助人,若領款日期適逢聖誕或新年公眾假期,可提早於聖誕前夕或大除夕當天領取。
社署今天公布,經銀行自動轉賬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若領款日期適逢12月25日至27日的公眾假期,可提早於聖誕前夕(12月24日)領取款項。
若領款日期為明年1月1日及2日的公眾假期,則可提早在大除夕(12月31日)領取款項。
原定在12月25日至27日期間領取公共福利金的受助人,也可在12月24日或28日獲發福利金;若原定於明年1月1日及2日公眾假期領取者,則可於12月31日或1月3日領取款項。
受助人如有疑問,可向所屬分區社會保障辦事處查詢。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