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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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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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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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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分五級  最快九分鐘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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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敏簡介救護車調派分級制
提升效率:消防處處長林振敏(中)指出,根據顧問建議,實施分級制後,可加快處理危急個案。

     消防處表示,實施救護車調派分級制後,估計可縮短危急個案的召達時間,較目前承諾的12分鐘少3分鐘;並可提升服務水平至國際最佳標準;估計實施分級制約需3,210萬元,每年經常開支約500萬元。

 

     消防處處長林振敏今天簡介實施救護車調派分級制研究報告時指出,根據顧問建議,實施分級制後,可加快處理危急個案,如心臟病,救護車到達現場所需時間,可望較目前承諾的12分鐘少3分鐘。

 

     消防處目前承諾的12分鐘,適用於所有類別的召喚,就危急個案而言,是超出國際間的最佳召達時間;但本港的召喚,大多為非危急個案。

 

     救護車調派分級制是世界各地廣泛採用的模式,在運作時,通訊人員按調派軟件設定的問題,透過詢問召喚者把召喚分類及分級,然後配以適當的出動模式及救護車到場前指引處理有關召喚。

 

非緊急召喚半小時到達

 

     報告建議救護車調派分為5級:

 

•第1級:情況危急的傷病者,救護車的召達時間為9分鐘;

 

•第2級:可能危及生命的傷病者,召達時間同樣為9分鐘;

 

•第3級:情況嚴重但不會危及生命的傷病者,召達時間為15分鐘;

 

•第4級:不會危及生命,情況較輕微的傷病者,部門內部目標為20分鐘內到場;

 

•第5級:非緊急傷病者,部門內部目標為30分鐘內到場。

 

     第1 - 3級的召喚,顧問建議訂定承諾目標為90%;第4 - 5級,則不設服務承諾,而設部門內部目標。

 

通訊員須培訓四十小時

 

     林振敏表示,處理危急個案,有90%召喚能於9分鐘內到達現場的承諾目標,可與國際最佳標準看齊。

 

     為配合實施分級制,消防通訊中心人員須接受約40小時的培訓。

 

     顧問估計,實施分級制約需3,210萬元,包括採購軟件和訓練人員,每年經常支出約500萬元。

 

     醫院管理局對救護車調派分級制表示支持,認為採用某種形式的分流制度,確保優先為情況較危急的傷病者提供醫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