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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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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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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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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扶弱基金接受次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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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扶弱基金」分享及簡布會
全力支持:約400位來自商界和非政府機構的代表,出席「攜手扶弱基金」分享及簡布會。前排中為社會福利署署長鄧國威。

    「攜手扶弱基金」第2輪撥款現正接受申請,至12月30日。

 

     社會福利署署長鄧國威今天在分享及簡布會上,呼籲商界和社會福利界,繼續與政府合作,建立夥伴關係,積極申請撥款,扶助弱勢社群。

 

     政府今年年初設立2億元的「攜手扶弱基金」,鼓勵社福界擴展網絡,爭取商業機構參與扶弱工作;並鼓勵商界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合力建立團結和諧、充滿愛心的社會。

 

     基金撥出約1億9,000萬元邀請社福界的非政府機構申請,用以推行各項扶助弱勢社群的計劃。基金根據非政府機構從商業機構獲得的現金或實物捐贈,按額資助該非政府機構。

 

     餘額約1,000萬元用以推行多項支援措施,協助政府、商界和社福界建立和維繫夥伴關係。

 

首輪43份申請獲批

 

     基金的首輪撥款在3月接受申請,8月完成審批,共有43份申請獲批,批出逾900萬元撥款予29間非政府機構。

 

     他們與84間商業機構建立夥伴關係,推行內容廣泛的社會福利服務;參與的商業機構也捐助了共1,100萬元的現金及實物捐贈。

 

     受惠人士包括低收入家庭、家庭暴力個案受害人、釋囚、長者及殘疾人士。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均可向基金申請資助。

 

     基金撥款優先考慮下列項目:

 

•切合有關建立個人能力、鞏固家庭凝聚力和加強社區互助精神其中一方或多方面的社會福利政策,和更能直接惠及弱勢社群;

 

•提出如何在基金撥款用罄後能繼續與有關商業機構維繫夥伴關係的計劃;

 

•為弱勢社群帶來最大的福祉。

 

委員監察用款情況

 

    「�手扶弱基金」設有諮詢委員會,負責審批基金的撥款申請,以及就基金的各項運作事宜提出意見;並制訂指引監察成功申請撥款者的用款情況。

 

     委員會由社署署長擔任主席,10名成員來自社福界、商界及學術界等的非官方人士。

 

     申請表格可從這裡下載。機構須於12月30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包括1份電子複本及兩份印文本,連同所有證明文件各1份,送交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30樓3012室社署「�手扶弱基金」秘書處收。

 

     查詢可電2116 4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