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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0月17日
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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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嶽指必須增設常任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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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重組食物安全監管架構計劃約於明年4月推行;並指出,由於�福局每個政策範疇均涉及重要民生事宜,有必要增加1名常任秘書長,負責食物安全及環境�生,管理新成立的食檢署和漁農環護署,以及政府化驗所的工作。

 

     周一嶽今天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生事務委員會簡介重組食物安全監管架構的計劃,預計明年4月1日或相近的日期推行。

 

     根據計劃,�福局增設1個首長薪級表第8點的常任秘書長職位,配合加強新食檢署的食物安全職能。

 

     目前�福局僅有1名屬首長薪級表第8點的常任秘書長,協助管理多個性質不同且涉及龐大資源運用的政策範疇。

 

     周一嶽說:「由於每個政策範疇均涉及市民關注的重要民生事宜,故有必要增加1名常任秘書長,負責食物安全及環境�生的工作,管理新成立的食檢署和漁農環護署,以及政府化驗所的工作。」

 

有效管制食物供應

 

     重組食物環境�生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工作,旨在加強政府在食物安全及獸醫公共�生的監管,以及集中資源,更有效管制食物供應鏈各環節,以確保食物安全。

 

     在執行部門的層面,食環署和漁護署將重組為食物安全檢驗檢疫署和漁農環境�生自然護理署。

 

     重組後關乎食物安全、獸醫公共�生、動植物、蔬菜、食用淡水魚、海產和食物的檢驗檢疫及規管職能,以及規管本地禽畜農場和漁排等工作,交由新的食檢署負責。

 

全面監察進口食物

 

     食檢署下設5個分處,負責食物安全及獸醫公共�生等事宜,分別是食物監察及管制處、風險評估及傳達處、牌照及巡查處、獸醫公共�生及檢疫處及策略及行政處。

 

     食檢署人手也將增加,加強規管和巡查本港禽畜農場、菜場和魚排,並成立數隊由不同專業人士組成的特別隊伍,以便日後能加強巡查內地註冊農場、加工場和魚塘,以及開展在其他食品供應國家內的同類工作,推行源頭監控措施。

 

     新成立的食檢署也將加大力度,在入口、批發和零售各個層面作食物監察,務求市民能放心享用從內地或其他國家供應的食品。

 

訂定食物安全標準

 

     �福局建議在食檢署內設立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下設食物安全專員,負責食物安全中心的日常運作及管理,以及制訂有關食物安全的工作方針及策略。有關人選須具備公共�生及食物安全的專業知識及經驗。

 

     重組後的漁農環護署負責促進漁農業發展、環境�生和自然護理的工作。

 

     根據建議,重組後兩個部門的署長,均由首長薪級表第6點的人員擔任;而食物安全專員則屬首長級薪級表第4點。

 

     周一嶽表示,將擴大及增強現有的食物安全諮詢架構;並計劃在不久將來,設立1個由專家及學者組成的食物標準檢討工作小組,加強食物安全標準的訂定和檢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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