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生署飭令位於荃灣街市街17號地下及川龍街14號地下後座單的食肆,即日起停業14天,至10月3日止。
該食肆位於荃灣街市街17號地下及川龍街14號地下後座單位,由9月20日至10月3日,須暫停營業。
今年5月及6月,該食肆持牌人因沒有適當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而被法庭定罪兩次,共罰款5,300元,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15分;故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其牌照14天。
該持牌人今年2月及3月,也曾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700元及被記下15分,並在今年6月13日至19日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食環署指出,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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