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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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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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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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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傷亡受害人獲償逾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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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4 - 05年度,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批出約1,200萬元,予暴力及執法傷亡事件受害人或其家屬,涉及430宗新個案及285宗覆核個案。

 

     委員會最新1期年報顯示,上年度共接獲563宗暴力傷亡賠償申請,低於2003 - 04年度的637宗申請。

 

     年度內共批出1,196萬元予暴力及執法傷亡事件受害人或其家屬,共涉及430宗新個案及285宗覆核個案。

 

     金額最高的賠償個案,是發放給1名警匪槍戰受害人。扣除已發放的55,620元臨時暴力傷亡賠償後,該宗個案發放的執法傷亡賠償淨額為2,430,515元。對上1宗就執法傷亡事件發放賠償的個案在1999年批核。

 

     該等暴力傷亡賠償申請個案中,與襲擊或傷人有關者佔458宗;與搶劫、盜竊或爆竊有關者為78宗;與兇殺、謀殺或誤殺有關的為16宗;與高空墮物有關的為5宗;與強姦或性侵犯有關的佔4宗。

 

     社會福利署表示,經警方轉介的個案佔360宗、由受害人或其家屬直接申請者共124宗、因應委員會的外展服務而提出申請的有74宗。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旨在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武器而傷亡或傷殘的人士。

 

     如該名人士已死亡,特惠補助金便發給其家屬。該計劃毋須審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也毋須任何人士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