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50826tc05001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5年8月26日
*
*
食物安全
*
周一嶽 :可安心食用淡水魚
*
周一嶽出席立法會特別會議
吃得安心:�生褔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內地已在各口岸加強淡水魚的檢疫工作,故來自「正途」的淡水魚應該安全,市民可安心食用。

     �生褔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自從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達成協議後,內地已在各口岸加強淡水魚的檢疫工作;故來自「正途」淡水魚應該安全,市民可安心食用。

 

     他表示,深圳已有超過100噸檢驗符合規格的淡水魚,等候運來香港。政府現無意向本地魚商作出賠償;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讓魚商的業務盡快恢復正常。

 

     周一嶽今午出席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指出,現在淡水魚含有的孔雀石綠水平,不大可能對健康構成不良影響。

 

     以近日化驗的淡水魚樣本中孔雀石綠的平均含量計算,每人每天進食超過290公斤淡水魚,並經過長期攝取,才可能引致不良健康後果。

 

水產須附�生證書

 

     周一嶽強調,現在本港市面上的淡水魚,已較過去數月安全;而過去3天,也沒有發現含有孔雀石綠的淡水魚,故市民可安心食用。

 

     政府短期內會要求每批進口的水產品,必須附有由來源地的有關機構簽發的�生證書;中期措施是落實註冊漁場監管計劃,以及其他源頭管理措施。

 

     長遠而言,將規定所有入口商、批發商紀錄每批水產品來源及銷售資料,以便在發現水產品出現問題時,能迅速追查有關水產品的來源地及作出跟進行動。

 

     食環署署長梁永立昨天已與深圳當局,就如何落實有關監管措施達成協議;下周一前往廣東商討有關問題,希望盡快令所有向香港供應淡水魚的內地魚場註冊,並容許食環署參與註冊的工作。

 

加強抽驗進口魚產

 

     至於本地市場,將加強對來歷不明淡水魚的抽驗工作,確保有關魚產沒有安全問題。

 

     政府今天已刊登憲報,修訂《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把孔雀石綠列為禁用農藥,並立即執行,保障市民的安全。

 

     梁永立表示,根據修訂的規例,任何人如被發現出售含有孔雀石綠的食物均屬違法;不過,政府在執行有關法例時,也會考慮售賣者是否已盡力找尋證明文件,確保出售的食物合符安全標準。

 

     至於成立食物安全中心,擬於新1期立法會會期內提交建議,希望可於2006 - 07年度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