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表示,接納政府提出對資助非牟利社福機構推出為數8億2,600萬元的「特別1次過撥款」方案,以履行機構對定影員工增薪的合約承諾;在特殊的情況下,社會福利署也向有真正財政需要的機構提供額外資助。
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今天在會議上,討論了「特別1次過撥款」安排,認為建議合理;而整筆撥款津助模式也是合宜的制度,不應改變。
委員會主席王英偉表示,「特別1次過撥款」能給予非政府機構更大彈性和更多時間作出調整,以履行他們對定影員工增薪的合約承諾;在特殊情況下,社署也向有真正財政需要的機構,提供額外資助。
王英偉表示,明白社福界過去數年面對很多轉變,管理層及前線員工均面對不少挑戰和壓力;雖然很多機構已全力推行服務重整及架構重組,但仍有鄀分機構未為「過渡期補貼」停止發放後作出準備。
整筆撥款提供更大彈性
他指出,希望社福機構能繼續推行服務和架構重整,達致財政平衡;並認為,政府與社福界應增加溝通,建立良好夥伴關係。
他認為,整筆撥款津助模式主要是給予機構更大彈性運用資源。在社會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社福界也有責任善用現有資源,為市民提供高效益及高質素的服務,以滿足不斷轉變的社會需要。
整筆撥款津助制度在2001年推出,機構接受1筆撥款資助,每年可保留其營運開支25%為上限的累積儲備。在2005 - 06年度,共有164間機構採用整筆撥款模式運作。
撥款逾八億助業界解困
自2001 - 02年度,政府推出為期5年的「過渡期補貼」,在財政上協助機構履行對定影員工增薪方面的合約承諾。
非政府機構須在這5年間推行服務重整及架構重組,以便明年停止發放「過渡期補貼」後,仍可在整筆撥款津助模式下運作。
考慮到部分機構可能在停止發放補貼時仍未作好準備,政府決定推出為數8億2,600萬元的「特別1次過撥款」,幫助業界解決困難。
在最新的「特別1次過撥款」財政支援方案下,共有兩個方案可供正接受過渡期補貼的機構申請;機構必須證明他們所需要的額外財政資助,並向政府提供所有有關的財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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