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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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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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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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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檔牌照政策不擬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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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無意修訂現行有關街上熟食檔(俗稱大牌檔)牌照的政策;並指出,食物環境�生署署長至今從未行使酌情權,批准持牌人配偶以外的人士,繼承或轉讓有關牌照。

 

     該局今天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熟食檔受到實際環境限制,可能對附近居民造成環境問題,而食物安全也須關注。

 

去年卅八宗滋擾投訴

 

     文件指出,在2004年5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共接獲38宗有關街上熟食檔造成滋擾的投訴,並發出222張傳票。

 

     該局表示,必須在公平劃一的原則下,推行逐步減少熟食檔牌照的政策;而為了改善環境而推行的重建或遷置計劃,把許多街上熟食檔遷往公眾熟食小販市場或公眾街市。

 

     部分熟食檔經營者則主動遷往私人處所,或自願參加特惠金計劃,交還牌照。由2002年12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共有21名熟食檔持牌人交回牌照,換取特惠金。

 

新界僅餘一家大牌檔

 

     目前共有103名離街熟食檔持牌人,在13個熟食小販市場營業(不包括公共屋�的經營者);街上持牌熟食檔只有29個,其中市區28個、新界1個。

 

     今年5月初,1家街上熟食檔因其持牌人去世而需結業,引起市民和新聞界關注。

 

     然而,根據《小販規例》,除非獲得食環署署長的書面同意,否則小販不得把牌照轉讓他人;持牌人一旦死亡,牌照即當作已被取消。

 

     由於該名已故持牌人沒有配偶,根據現行政策,該熟食檔的經營者須盡快結束業務,騰空攤位。

 

     �福局表示,食環署署長至今從未行使酌情權,批准持牌人配偶以外的人士繼承或轉讓街上熟食檔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