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副署長譚榮邦表示,社會主流意見,認同房署須收緊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方向,而市民普遍關注房署是否有足夠經濟能力,滿足單身人士的需要,以及某些人士過早獲得房屋資助是否適當;但強調,建議非針對某一類公屋申請者,並會在未來2個月收集市民的意見。
譚榮邦今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目前在公屋輪候冊上有逾90,000個申請,當中40%即37,000申請屬單身人士,而35歲以下申請人則超過10,000,並以每年4%的幅度增長。
他指出,近年年輕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有急增趨勢,當中不少申請人更具有大專以上程度,大有機會自行改善生活,毋須政府幫助;並認為,社會人士須研究是否有適合動用公帑,繼續資助年輕單身人士上樓。
配額計分較可取
房署建議的4大方案,包括:
• 現居公屋或居屋的非長者單身人士不可申請公屋;
• 設定年齡限制,例如不接受35歲以下單身申請;
• 每年設定非長者單身人士配屋名額;及
•在配額方案加入計分制,讓較年長單身人士可優先獲配公屋。
譚榮邦表示,第1方案建議存在漏洞,年輕單身人士取消公屋或居屋戶籍後,便可申請公屋,而且不能減少居住私樓的年輕單身人士申請;第2方案雖可針對性減少年輕單身申請,但只以年齡劃線難有客觀標準。
至於設定非長者單身人士配屋名額,他認為屬一刀切方案,年紀較大單身人士未獲優先照顧;而配合計分制的第4方案較為可取,但宜採用簡單計分標準。
未來兩月續諮詢
譚榮邦表示,社會主流意見,認同房署須收緊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方向,以更適當運用資源,而市民普遍關注房署是否有足夠經濟能力,滿足單身人士的需要,以及某些人士過早獲得房屋資助是否適當。
他強調,建議非針對某一類公屋申請者,在制定政策時會考慮歧視問題;未來2個月會收集市民的意見,並會詳細研究有關的建議,始作最後決定。
現行政策下,單身人士年滿18歲,居港7年,月入不超過6,600元,擁有資產淨值不超過17萬元,便可申請公屋,目前平均輪候1.8年便可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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