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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20日

公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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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醫藥廣告草案宜早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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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有關禁制或限制6類不良醫藥廣告聲稱的立法建議,已平衡了各方意見,應盡快獲得通過,讓市民早日獲得應有的保障。

 

     �福局表示,自去年10月向立法會提交《2004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審議,建議禁制或限制6類指定的不良聲稱,一直理解到社會上雖然普遍支持有關建議,但仍有意見認為立法建議過於倉卒,形式也不適當。

 

     條例草案建議把6類聲稱納入條例的規管範圍,包括有關預防或治療乳房腫塊、調節生殖泌尿系統的機能、調節內分泌系統、調節體內糖分、調節血壓及調節血脂或膽固醇。

 

     條例草案建議規管的聲稱,是市民及醫學界普遍認同需要禁制的高危聲稱,因為它們可能涉及乳癌、前列腺病、甲狀腺病、糖尿病、高血壓和高血脂等疾病。

 

服保健食品令病情惡化

 

     不少有經驗的醫生,在其行醫經歷中遇到不少個案,涉及已患上某些疾病的病人,因諱疾忌醫,卻服用「保健食品」,因而令病情惡化。

 

     該局指出,一直採取務實的態度草擬這項立法建議,並曾主動約見有關團體,聽取團體代表的意見,期望在不影響草案精神的大原則下,盡量在業界的訴求及保障市民健康之間取得平衡。

 

     為此,當局已承諾放寬聲稱的限制,讓業界在宣傳產品時能更有彈性;而原建議規管聲稱類別的數目,已由9類減至6類;其中3類聲稱,即調節體內糖分、調節血壓及調節血脂或膽固醇,提供各自兩項「容許的聲稱」,讓市民識別有關產品;

 

業界寬限期最少十八月

 

     建議在法例通過後,「保健食品」業者可獲最少18個月的寬限期,以作出相應的改變及準備。

 

     事實上,當局早於2003年9月,已就規管建議諮詢公眾意見。條例草案至今已討論超過年半,法案委員會已舉行了7次公開會議。

 

     因此,�福局表示,期望條例草案能早日獲得通過,保障市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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