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鍾小玲表示,收緊單親綜援家長在子女未滿15歲前毋須出外工作規定的建議,目的是鼓勵單親家長努力嘗試尋找工作,自力更生,融入社會。
社署建議,強制領取綜援的單親家長在子女年滿6歲必須外出尋找工作,並需每月至少工作32小時。現行制度則容許有關單親家長在子女未滿15歲前,毋須出外工作。
鍾小玲今天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建議中的是強制尋找工作,並非強制工作,旨在鼓勵單親家長努力嘗試尋找工作,自力更生,融入社會。
社署的數字顯示,單親綜援個案由1994年的約6,000多宗,增至現在的約40,000宗,升幅達5倍;而有關支出達30億元,是長者綜援以外,支出最多的類別。
她說,新計劃主要是鼓勵有關人士重投社會、建立自信,並不是為了節省金錢。
根據外國經驗,如果長期倚靠綜援,時間愈久,便愈難脫離綜援網,對子女的心理健康也有影響。
鍾小玲說,計劃建議單親家庭每月賺取至少1,430元薪金,才可領取單親家庭每月可額外獲得的225元補貼金。
現階段先作分區試驗,她表示,隨着經濟改善,零售、酒樓、美容、按摩等行業對人力需求增加,單親家長也可較容易尋找工作。
她指出,有關計劃目前在諮詢階段,繼續聽取立法會、社福界和各志願團體的意見,今年稍後才作決定。
新建議將影響23,000萬個單親家庭,當局將作出配合,提供整套支援,包括加強托兒服務、職業培訓、輔導和短暫經濟支援等;並在試驗地區加強「深入就援助計劃」,培訓單親家長重投勞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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