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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27日
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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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禁煙區草案下月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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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在周五(4月29日)在憲報�登2005年吸煙(公眾�生)(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保障公眾在室內工作間和公眾地方免受二手煙的影響,以及限制煙草產品的廣告及推廣。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國際間已作出呼籲,而大部市民均支持對煙草產品的使用及宣傳有更嚴謹的管制。

 

     就公眾健康而言,�福局認為有逼切性修訂吸煙(公眾�生)條例。

 

     現行法例禁止在某些室內公眾地方吸煙,例如購物商場、超級市場、銀行及百貨公司等。

 

     鑑於二手煙對健康造成的損害及經濟的損失,條例草案建議擴大法定禁煙區至其他地方,包括食肆、酒吧、卡拉OK場所、麻雀館、商營浴室、大學及專上學院、安老院、工作間和公眾地方。

 

     在諮詢過受影響的行業後,政府認為有需要設立過渡安排,以便業界符合法例的新要求。

 

提供90日適應期

 

     草案將為因法定禁煙範圍擴大而受影響的處所,提供90日適應期,由條例草案通過後起計算。

 

     由於立法程序需時,預計擴大法定禁煙區的規定將於2006年實施。

 

     由於有需要加強煙草產品包裝上健康忠告的視覺和阻嚇效果,條例草案規定煙草產品封包或零售盛器須包含圖片及圖象內容的健康信息,而信息的最少面積,將增至煙草產品封包╱盛器主要表面面積的一半。

 

     在罰則方面,任何人違反現時法例,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這罰則將維持不變。

 

無計劃引入定額罰款制度

 

     政府在現階段沒有計劃引入定額罰款制度,但有關當局會繼續小心監察和檢討情況。

 

     回應對控煙工作的關注,�生署控煙辦公室現時30名人員將會再額外增加大約30人。

 

     控煙辦公室亦會重組整隊工作,應付新的執法、宣傳和教育工作。

 

     當新法例生效時,會有足夠人手應付執法工作。

 

     控煙辦公室在2005 - 06年度的總開支為1,750萬元。此外,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將獲撥款1,110萬元,用作舉辦宣傳和教育活動,以建立無煙社區。

 

     草案將豁免私人寓所、旅館客房,以及機場客運樓和懲教所的吸煙間。

 

     這些處所不列入禁煙範圍是基於保安、私隱和可執行性等因素。

 

     草案將於5月11日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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