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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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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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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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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場所全面禁煙草案五月呈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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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生部部長杜新志與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
值得借鏡:加拿大�生部部長杜新志(左)與�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會面,交流控煙的心得。周一嶽認為,加拿大控煙的成功經驗,值得香港借鏡。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透露,5月向立法會提交加強控煙的條例草案,涵蓋所有室內工作間及公眾場所,包括食肆、酒吧和卡拉OK,無一豁免;並加強管制煙草產品的推廣。

 

     他認為,公眾強烈支持在室內地方禁煙所,故條例草案可望通過,成為法例。法例實施的寬限期,建議為3 - 6個月。

 

     周一嶽今天與加拿大�生部部長杜新志會面,討論包括公共醫療�生服務模式、緊急防備系統,以及控煙工作等事宜。

 

     他表示,鑑於加拿大成功推動並能在所有省份實施控煙,其經驗值得香港借鏡。

 

     周一嶽說:「從經驗得知,最佳的方法是,在所有室內工作間實施禁煙,這也是我們決心要做的事情。

 

    「我們5月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加強控煙。主要建議是在室內工作間及公眾場所,包括食肆、酒吧和卡拉OK禁煙,無一豁免。草案也會加強管制煙草產品的推廣。」

 

     周一嶽認為,「二手煙」其實是強迫非吸煙者吸入致癌物質;而開始實施禁煙時,必有一些界別反對。

 

     他指出,公眾強烈支持在室內地方,特別是在公眾場所禁煙,而加拿大、愛爾蘭、紐西蘭和意大利的經驗顯示,禁煙是可行的,故相信條例草案可獲通過,成為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