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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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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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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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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一燒味店被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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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生署

     食物環境�生署署長飭令取消元朗1間燒味及鹵味店的牌照。該店位於天水圍天耀�街市9號檔,其持牌人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即日起被吊銷牌照。

 

     該店持牌人多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在去年2月及7月,先後被停牌7天及14天,另合共罰款4,000元,並根據食環署的違例記分制被記30分。

 

     該店持牌人在2003年10月及去年1月,再度因沒有適當地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被定罪,合共罰款2,000元,並根據違例記分制再被記15分,而導致今次被取消牌照。

 

     食環署指出,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