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將為個別未能為子女支付眼鏡費用的綜援家庭,提供不超過500元的額外援助,使所有有需要的兒童,均能配戴眼鏡。
有困難的綜援家庭,可向社會保障辦事處提出;如學校發現經濟有困難的兒童需要配戴眼鏡,也可主動接觸社會福利署。
周一嶽今天致函立法會研究有關貧窮事宜小組委員會時指出,目前綜援金額可滿足大部分受助家庭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包括為子女支付眼鏡費用。
社署可以酌情處理
不過,他認為,個別家庭未能為子女支付眼鏡費用,應盡量提供額外援助。
社署署長將按每個受助家庭的實際情況,考慮在綜援制度下行使其酌情權,予以協助,使所有有需要的兒童都可以配戴眼鏡。
現在綜援計劃已特別照顧兒童的需要,包括高於健全成人的標準金額及與就學開支有關的特別津貼,如學費、膳食、交通及考試津貼。
安排符合兒童公約
周一嶽表示,去年就《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提交報告,介紹綜援為兒童提供的安排;並認為,目前綜援計劃對兒童的安排符合有關公約。
就部分立法會議員最近主動募集了2,000副眼鏡框,並正積極募集同樣數量的鏡片、眼鏡盒,以及為獲配眼鏡的兒童安排免費驗光服務,周一嶽表示歡迎。
周一嶽說,社署已接觸有關議員,以便安排有關的資源及早分配予有需要的兒童;並研究如何運用有關的社會資源,為有需要的綜援兒童提供適切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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