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物獎」截止報名日期延至明年1月31日,以便有意參加的機構和學校,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參選資料。文物獎旨在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本地文物保護及教育,並表揚對文物修復有傑出成就和貢獻機構。
「香港文物獎」由古物諮詢委員會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合辦,設有兩個獎項,分別為:「文物保存及修復獎」及「文物教育及宣傳獎」。
「文物保存及修復獎」主要表揚在文物保護及修復工作有傑出成就的本地社區團體、公司及機構,範圍包括:
•文物修復技術和具創意的復修計劃;
•參與文物修復計劃單位的合作性;
•就歷史建築物的重新發展發揮創新和靈活變通的用途;
•保存香港的地方歷史標誌;
•安排合適的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
•保護歷史遺址的環境。
「文物教育及宣傳獎」設社區及學校兩個組別。社區組別主要表揚在下列工作有傑出貢獻的團體:
•推廣文物研究或宣傳計劃;
•舉辦大型文物保護活動;
•開放具歷史價值的歷史建築,供公眾人士參觀;
•贊助大型的文物修復工程或教育及宣傳活動;
•捐贈私人土地或物業作文物保護之用;
•在推廣文物或文物旅遊方面作出努力;
•在歷史遺址提供旅遊設施。
學校組別旨在表揚在文物保護課程設計及推廣、文物保護視聽活動、文物旅遊計劃、文物徑策劃及推廣和文物保護研究計劃工作有傑出成就的學校。
本港非官方機構、社區團體、公司及非牟利機構,均可參選「文物保存及修復獎」及「文物教育及宣傳獎」(社區組別);大學或專上學院,以及各中、小學或同等教育機構均可參選「文物教育及宣傳獎」(學校組別)。
參選機構只可參加1項文物獎組別,參選計劃必須為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期間開展或完成的項目。
各參選組別均設榮譽大獎1名及優異獎5名,得獎者將獲頒發獎座1個。評審團成員包括來自外地及本地的專業人士和學者,結果於2005年年中公布,得獎機構將獲個別通知。
「香港文物獎」報名表格可於古物古蹟辦事處、18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香港歷史博物館、香港文化博物館、香港中央圖書館、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荃灣大會堂、沙田大會堂、葵青劇院及元朗劇院備索;也可於古物古蹟辦事處網頁下載。查詢請電:2314 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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