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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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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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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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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次階段調整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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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宣布,小心聆聽了市民及社會各界表達的不同意見,以及仔細衡量各項考慮因素後,決定繼續執行綜援金第2階段的調整。

 

     �福局今天回應近日社會對綜援金第2階段調整的關注時表示,理解社會人士對非健全人士,如長者、殘疾人士及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人士的關注。

 

     該局重申,將繼續留意物價指數的變動,若生活指數升幅抵銷了綜援受助人的購買力,便會按機制上調綜援金額。

 

維持受助人基本需要

 

     該局強調,今次調整,維持綜援網保障受助人基本生活需要的目的;而分兩階段調整非健全人士的綜援金額,是希望提供較長的緩衝期,讓受助人適應,回應了社會上要求對非健全受助人作體恤處理的訴求。

 

     這次調整是反映1999 - 2002年期間的通縮情況。調整是經過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確保社會保障制度能在財政上長遠持續下去。

 

     行政會議在2003年2月通過按通縮調整綜援金,及後立法會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也反映了根據調整後政府在綜援的撥款。

 

受助人可獲特別津貼

 

     領取綜援金的非健全人士如有困難或特別需要,可以向社會福利署負責有關個案的職員提出。

 

     綜援受助人除獲發標準金額外,也可獲發特別津貼,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如租金、水費、醫生建議的膳食、復康及醫療用具、老人緊急召援系統服務費,以及往返診所交通費。

 

     非健全受助人如連續領取綜援12個月或以上,可獲發長期個案補助金。

 

按需要提供其他援助

 

     領取綜援金的長者和非健全人士享有免費醫療。長者在參加老人中心活動時所需費用,有需要時可以得到減免。

 

     此外,社署署長可按受助人個別的需要,提供其他有關的援助。

 

     綜援金是社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的基本安全網,讓受助人可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也是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變動作出調整,維持原有的購買力。

 

今年綜援撥款增5.2

 

     綜援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政府一直致力向有需要的個人及家庭提供經濟援助,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綜援撥款在過去數年不斷上升。本年度綜援核准撥款為179億元,較上年度增加了5.2%。

 

     本年度政府在福利方面的核准撥款為337億元,其中綜援的開支佔53%,或政府整體經常開支的8.8%。

 

     上年度共有超過199,000名殘疾人士,透過綜援及傷殘津貼,獲得約58億元的經濟援助;這較1997 - 98年度的40億元,增加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