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把北角�舊址西座1幅佔地約8,000平方米的土地,租予香港藝術發展局,作文藝表演或展覽活動,為期約16個月。
藝發局擬在該地盤搭建有蓋竹棚,作為舉辦「北角�藝術空間」計劃的文藝表演或展覽活動。租約由本月起至明年年底止,期內房委會可向藝發局收取行政費及其他費用。
房委會表示,該幅土地去年11月完成清拆,將按照房委會早前的決定移交政府。
由於藝發局屬非牟利機構,地政總署已同意豁免暫准更改土地用途費用。
房委會表示,如讓該地盤閒置,房委會須承擔日常的保養或管理費用,出租反而可省卻這些費用。藝發局也可利用該地盤推廣藝術活動,以提高市民欣賞藝術的水平。
西座地盤是北角�舊址3幅土地之一。中座地盤由房委會認可的1家停車場管理公司經營露天停車場,合約由2004年6月1日起生效。
至於東座地盤,房委會仍在審議相關的承租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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