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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落網:元朗山貝河的鱷魚被漁護署的套索捕獲後,被送往上水動物管理中心觀察,最終將送往明年年底落成的香港濕地公園。 |
自去年11月3日元朗山貝河發現鱷魚,直至鱷魚被捕獲,漁農自然護理署捕鱷的支出共約30萬元;其中約20萬元,是聘請兩名護�員在南生圍24小時監察鱷魚及捕鱷裝置的費用。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書面答覆議員的提問時表示,由於鱷魚屬於受《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保護的瀕危物種,因此,漁護署一直採用各種方法,嘗試活捉在山貝河發現的鱷魚。
自去年11月3日發現鱷魚至今,漁護署捕鱷的支出共約30萬元;其中約三分之一用於設置捕獸籠、套索、土坑陷阱、圍網等誘捕鱷魚的工具,以及按番禺捕鱷專家要求,在山貝河附近搭建臨時露宿設施。
餘額是自11月22日開始,聘請兩名護�員在南生圍24小時監察鱷魚及捕鱷裝置的費用。
至於澳洲專家利弗及多名內地專家來港協助捕鱷的費用,分別由本港兩間商業報社支付,並不涉及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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