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承建商,已向政府索償,總額初步估計達2億8,000萬元,約佔工程合約金額的7%。
孫明揚今天在立法會回覆議員李柱銘的提問時說,承建商的申索內容,主要環繞因暫停工程而產生的延誤及相關支出。
拓展署已要求承建商提供詳盡的資料及理據,並按照既定程序考慮及處理。
被問及會否在新海旁建成後,不准目前在海旁用地上的大廈重建或改建為高樓時,孫明揚表示,現在中環海傍的已發展項目,已納入中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內。
他指出,該大綱圖已明確規定分區內土地的用途,和發展限制及任何新建及重建的建築物高度限制。
他說,新成立的共建維港委員會,將就維港現有和新海傍的規劃、土地用途和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
市民如對中區海濱長廊的設計、如何落實設計的最佳方法,以及管理事宜有任何建議,可向共建維港委員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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