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生署署理副署長何玉賢表示,較早時將軍澳1間小學懷疑食物中毒個案的食物樣本化驗顯示,其中5個樣本含金黃葡萄球菌,故是次食物中毒是因細菌感染所致。
部門完成所有化驗後,會徵詢律政司,研究是否需採取法律行動,並會檢討現行監管制度和法例條文是否有不足之處。
何玉賢今天出席電台節目時說,部門調查提供壽司的食物供應商時發現,該製造商在食物製造過程有改善的地方,而環境�生和食物溫度控制方面也不理想。
他指出,食物的溫度如保持在攝氏4度至60度,細菌便容易滋生和繁殖;因此食物製造商和供應商必須適當控制食物的溫度。
何玉賢強調,飯盒供應商和分判商均有責任確保食物安全,若違反法例和牌照規定,則會被判罰,牌照也會被扣分,甚至吊銷。
食環署會視乎食物製造工場的�生情況,每4周至12周巡查和視察工場和食物製造的情況,確保工場符合法例和牌照規定。
部門也為學校舉辦講座,建議校方如何挑選飯盒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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