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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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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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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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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硝」與「牙硝」勿混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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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硝(上圖)與牙硝(下圖)

     �生署呼籲中醫藥業界避免把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混淆使用。

 

     醫院管理局呈報1宗懷疑病人在服用中藥時,誤把「牙硝」當作處方中藥「芒硝」服用,引致不良反應的個案後,�生署的調查結果顯示,中藥材批發商誤把俗稱「牙硝」的化學品,當作中藥「芒硝」售賣。

 

     該名病人經治療後已康復,暫時沒有發現其他病人受到影響。

 

     �生署已指令中藥材批發商及約20個零售商,停止使用該批「芒硝」及「牙硝」。

 

    「芒硝」是種礦物類中藥,中醫主要用作瀉下通便、清火消腫。「牙硝」是種化學產品,並非中藥。

 

     服用高純度「牙硝」會抑制人體正常的血紅蛋白攜帶氧和釋放氧的功能,引致人體組織缺氧。其中毒的主要臨床表現為全身皮膚青紫、周身無力、心悸、頭暈或呼吸困難。

 

     �生署同時向中醫師作出呼籲,為病人處方時,必須確保正確分辨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

 

     如發現懷疑中藥中毒個案,應立即向�生署呈報,以便作出調查跟進。

 

     市民在服用中藥前,應先向中醫師求診,並遵照中醫的指示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