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政府正循�「分時度假」這個方向探討,處理約3,000個空置居屋單位。
孫明揚表示,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把居屋以「分時度假」公寓形式,售予內地來港旅遊的人士,有助香港的旅遊及經濟發展;但酒店業界卻曾表示,關注到有關建議對酒店業的影響。
但孫明揚說,最近業界人士對有關建議表達的關注,似乎已逐漸消除。故此,政府正循�「分時度假」這個方向探討,處理約3,000個空置居屋單位。
不過,他指出,由於「分時度假」在香港是頗為嶄新的概念,現行法例並無明確介定或規管以「分時度假」經營的業務,故需要詳細從實際和法律層面研究有關建議,包括地契和經營方面的規管,以及對酒店業的影響。
公開招標確保作價合理
若落實有關建議,政府將以公開招標方式,確保以合理的價格,出售該批居屋單位予有興趣人士,並就建議的詳情,徵詢房屋委員會。
孫明揚今天在立法會回應何俊仁的提問時指出,分布在8個全新屋苑約12,000個居屋單位中,除上述的約3,000個單位外,其他的處理進度如下:
•秀茂坪曉琳苑約2,100個居屋單位,去年已改作公屋用途,正計劃尋求房委會同意,把另外約3,000個單位轉作公屋;最終將把約半數的剩餘居屋單位轉作出租公屋用途。
•4,000多個單位改作紀律人員宿舍,取代現有的舊宿舍,而騰空出來的土地,則可轉作其他用途;現正與有關的政府部門商討財務及行政安排,有關的討論已到後期階段。
•約700個居屋單位改作旅館或類似用途。去年10月邀請各界提交興趣表達書,了解建議的可行性,共收到8份建議。正深入研究一些較切實可行的方案,以便統一落實建議的模式。
空置居屋開支料逾三億
截至3月,房委會為空置居屋而支付的管理費和地租,合共約1億2,000萬元。
預計由今年4月至2006年年底,空置居屋單位涉及的管理費和地租,約為2億3,000萬元。現有屋苑內的全新單位在出售前需要進行翻新,開支約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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