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將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布屯門何福堂會所內的馬禮遜樓為古蹟。這是當局首次根據條例,在未經有關擁有人同意下擬宣布私人擁有的建築物為古蹟。
政府去年4月11日把有關物業宣布為暫定古蹟,為期12個月。就私人土地上的古蹟而言,暫定古蹟宣布的有效日期不能延長。
2003年10月31日,何志平以古物事務監督身份,在徵詢古物諮詢委員會後通知擁有人,表明有意宣布該建築物為古蹟,以作永久保護。擁有人其後向行政長官提出反對。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較早時決定,不接納馬禮遜樓擁有人提出的反對呈請。
上述宣布涉及面積約1,250平方米,包括該建築物約480平方米的用地,以及建築物外圍約770平方米,由何福堂會所用地範圍外通往該建築物的通道。
馬禮遜樓建於1936年,為蔡廷鍇將軍(1892 - 1968年)別墅的一部分。1946 - 1949年間,該別墅曾用作達德學院的校舍。達德學院是在周恩來和董必武指導下創辦的大專院校。
政府得悉擁有人計劃重新發展會所用地後,從2001年6月起,一直與擁有人磋商,希望達成互惠協議,既保護建築物,也讓擁有人進行發展計劃。
不過,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擁有人在去年3月申請拆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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