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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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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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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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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署實施特別換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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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

     運輸署宣布,會一如以往,為即將期滿和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實施特別換領安排,避免在3月10日《財政預算案》發表前,在各牌照事務處出現人龍的問題。

 

     該署表示,所有在3月10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可在7月9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續期4個月或12個月。

 

     此外,所有在3月10日或該日前合資格換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可在7月9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

 

安排純粹疏導人潮

 

     該署強調,這項特別換牌安排純粹是為處理人龍問題而實施。有關安排在過去3年發揮顯著成效,深受市民歡迎,而各牌照事務處並無出現不正常的人龍。

 

     市民可透過「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網站或郵遞,申請換領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有關詳情,可按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