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31201tc05006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3年12月1日
*
*
*

政府設委員會協助管理海鮮批發市場

*

     漁農自然護理署與香港仔海濱海鮮批發市場魚販達成共識,魚販同意接受政府以監管、發牌和以租約形式管理市場。

 

     魚類統營處答應在舊有停車場範圍不增設新的海鮮檔檔位。雙方成立管理委員會,就場內事務加強溝通。

 

運送海鮮車輛免泊車費

 

     魚統處並會在香港仔海鮮批發市場外圍加設鐵絲網和鐵閘,而運送海鮮的車輛可免收泊車費。

 

     漁護署助理署長張文剛否認作出讓步。他說,漁護署同意不再增加海鮮檔位,原因是停車場面積不能再容納新的檔位。

 

     張文剛強調,並無同意檔戶提出的其他要求,包括減低租金水平、爭取更長年期的租用權、續牌時有優先使用權,以及要求免租期延長1個月;但會考慮檔戶提出的理據,約一周後再與檔戶代表開會。

 

不以公帑資助私人營商

 

     他說,政府的大原則是,買賣海鮮是商業活動,不可用公眾資源資助個別人士營商。他認為將租金定在每平方平200元是合適的。

 

     他表示,今早巡視現場�生環境時,發現魚販已安裝循環過濾消毒系統,也沒有發現有人駁渠抽取避風塘海水,或使用吊網在避風塘水塘養魚。

 

     他說,這顯示批發商已採取具體行動,也有誠意達到政府的�生標準。

 

     魚統處已派員到香港仔海濱海鮮批發市場,協助處理市場的管理和批銷秩序等工作。

 

     張文剛強調,魚統處將嚴格執行不可在避風塘抽取海水養魚的規定,並安排員工巡邏,任何違反規定的批發商不可在魚統處市場內繼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