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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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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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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煙花維港有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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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多利亞港中部於10月1日(周三)晚上8時至10時劃為限制區域,禁止船隻航行,以便舉行2003年國慶煙花匯演。

 

     海事處將聯同水警及消防處實施連串措施,確保海上交通安全和秩序。

 

     當晚約9時,灣仔對開海面兩艘躉船及8個浮躉將發放煙花。故由下午3時至晚上11時,躉船四周將劃為禁區,除政府小輪、發放煙花工作船和經海事處特許的船隻外,其他船隻不得駛入。

 

     當晚8時至10時,海上限制區域範圍將擴至整個維港中部,實施海上交通限制措施。

 

     東面界限為連接紅磡火車站貨運碼頭與奇力島香港遊艇會防坡堤的直線,西面界限為連接海運大廈西南端與中區政府碼頭的直線。

 

     凡於煙花匯演舉行之前或進行期間駛近限制區的船隻,以及在煙花匯演結束之後從觀賞水域疏散的船隻,均須以安全速度航行,一般不應超過5海里。

 

     每艘船均須時刻保持適當瞭望。任何船隻均不得使用探射燈,以免強光干擾其他船隻瞭望和安全操作。

 

     船隻須在航行前確保乘客知道如何使用救生設備及清楚放置此等設備的位置;而兒童須穿上救生衣;乘客名單已備妥於需要時供救援人員使用,船隻千萬不可超載。

 

     為協助維持登岸人群的秩序,限制區內所有公眾碼頭和登岸梯級均於下午8時至10時封閉。

 

     在封閉期間,小船的船長宜利用其他公眾登岸設施。

 

     當晚約9時5分,在皇后碼頭和九龍公眾碼頭至離岸90米水域,將設立疏導區,以維持煙花匯演後乘客登岸秩序。

 

     船隻須於指定等候區內輪候,然後由東面駛到碼頭靠泊,在乘客登岸後從西面駛離。海事處及水警船隻將在場控制交通。

 

     船舶遇險求助,可用甚高頻無線電話第16波道通知海事處;或致電2803 6240,2803 6241或999求助;也可發出適當遇險信號。

 

     倘遇惡劣天氣,煙花匯演或會押後於10月2日(周四)在同一時間依上述安排舉行。

 

     10月1日晚煙花匯演詳情請按此,國慶日煙花匯演特別交通措施按此,煙花音樂匯演特別交通措施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