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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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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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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3日共發13張煲蠟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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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昨晚執行嚴禁煲蠟及亂拋垃圾行動,共發出7張傳票,其中包括1宗非法擺賣及及6宗煲蠟。

 

     該部門亦有發出2,332次口頭警告予在其轄下文康場地煲蠟及亂拋垃圾的市民;此外有一宗輕微受傷報告。

 

     康文署由9月10日開始為期3日的執法行動中,共發出16張傳票,分別為3宗非法擺賣及13宗煲蠟。另有8,580次口頭警告及一宗受傷報告。

 

     針對亂拋垃圾,康文署昨日共發出5張1,5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而3天共發出8張定額罰款通知。

 

     康文署員工已於9月10日晚開始,每天晚上7時開始至午夜12時展開為期3日的執法行動,禁止市民煲蠟及亂拋垃圾。

 

     該部門特別設立的24小時熱線電話:2414 5555共接獲6宗在康文署場地煲蠟的投訴,並已根據熱線所提供的資料到現場調查,作出適當的執法行動。過去3日,共接獲12宗投訴。

 

     康文署的熱線仍會繼續接受市民投訴,而該署將會繼續密切注視其轄下場地的情況,確保場地安全及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