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家事調解試驗計劃》的延長期明天屆滿後,為推行該試驗計劃而設的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將繼續運作,為正在離婚或分居的夫婦提供調解講座,並解答有關家事調解服務的查詢。
辦事處將幫助雙方認識調解的意思,以及協助他們獲得調解服務。由8月1日開始,新申請調解服務的人士,將要支付費用予調解員。
然而,一些非政府機構及私人執業的調解員,已同意為有經濟困難的人士,例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提供免費的調解服務。
司法機構表示,試驗計劃推行3年以來,共有845對夫婦接受並完成整個調解過程,其中669對夫婦能就爭議事項達成全部或部分協議,包括對配偶及子女經濟上的支援、子女監護權及財產分配等。成功率接近8成。
司法機構已委派香港理工大學評估試驗計劃,並於今年稍後向家事調解試驗計劃督導委員會提交全面評核報告。
司法機構將根據有關評核報告,考慮家事調解的未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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