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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6月9日

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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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檢討安老院防「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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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

     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表示,稍後將跟�生署和醫院管理局檢討安老院舍面對「沙士」事件時帶出的連串課題,包括通報機制、院舍隔離措施,以及長者外展護理服務。

 

     林鄭月娥今早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時表示,政府的長遠目標,是在特設的樓房設置安老院舍,為長者提供優質的措施;同時有效預防疾病

 

增安老院舍院址供應

 

     為此,政府已�手進行多項增加優質安老院舍院址供應量的措施。

 

     政府建議由明年1月1日起,更改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高齡津貼和傷殘津貼的居港規定,從而達致合理地分配公共資源,繼續為經濟有困難的人士提供有效及可持續的安全網。

 

     據估計,逾八成新來港人士均能自力更生,約18%新來港人士可能需要依靠綜援。

 

     她表示,社會整體對新政策的認受性相當高。政府也有為新來港人士提供不同形式的支援,協助他們融入社會。

 

     她強調,新安排不會影響在政策實施前,已到港的新來港人士。社署署長可酌情處理特別個案,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士。

 

     由於綜援和福利金的申請準則將大幅轉變,政府將在本月27日,把建議提交財務委員會審議。

 

公眾勿抗拒安老院舍

 

     談到在受大廈公契管轄的樓宇經營安老院時,林鄭月娥指出,現在大部分設於私人物業的私營安老院舍,與物業內其他業主和住客均能和諧共處。

 

     院舍發牌計劃自1996年實施至今,社署共收到31宗和大廈公契有關的投訴,大多數最終可以解決,毋須訴諸法庭。

 

     地政總署已由2001年2月起,明文規定最低三層可獲准作商業用途的新住宅發展物業的公契,不得禁止設立安老院舍。

 

     林鄭月娥呼籲公眾不應排斥設於私人物業的安老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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