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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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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殉職公職人員家屬各獲300萬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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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決定向三名因工感染「沙士」去世的醫護人員家屬,以及早前在紅色暴雨中救人時遇溺身亡的高級督察家屬,各發放約300萬元經濟援助,以表揚他們的英勇行為。

 

     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委員會,今午召開該會成立以來的首次會議,討論了屯門醫院護士劉永佳、高級督察梁寶明、屯門醫院醫生謝婉雯,以及聯合醫院健康服務助理鄧香美的個案。

 

     委員一致支持向身故者家屬發放經濟援助。

 

     委員會主席兼�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說:「這四名人士均為拯救他人而獻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們極為推崇他們崇高的專業精神,以及對香港社會的無私奉獻。

 

     「這經濟援助計劃,代表政府向死者的英勇行為及犧牲所作的尊敬,並以實質行動,對他們為服務香港市民所作的英勇貢獻,表示敬意。」

 

     楊永強強調,今次發放的款項,是對身故者表達敬意。

 

     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於2002年1月成立,旨在發放經濟援助予向捨身拯救或保護他人者家屬。

 

     有關個案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死者去世時是合法地在本港居住,包括香港居民、旅客、輸入勞工等;

 

.死者必須是為了拯救他人而死亡;

 

.死者家屬必須符合僱員賠償條例中有關家屬的定義。

 

     援助金額介乎300 - 600萬元,款項由政府一般賬目中支付,計算方法如下:

 

(死者的退休年齡 - 身故時年齡)x 全港住戶入息中位數 x 12個月 = 援助金額

 

     計劃由�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擔任主席,以及四名非官方人士組成的委員會負責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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