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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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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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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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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加強協助綜援人士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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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社會自力更新
自力更生:社會福利署將加強有關措施,協助領取綜援的失業人士重投就業市場。

     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強調,為應付失業綜援個案激增的問題,實在有迫切需要為領取綜援的失業人士加強就業機會,鼓勵他們重投社會,自力更生。

 

     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月,失業綜援個案達40,974宗,按年增幅達37.6%。

 

     林鄭月娥表示,1999年推出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在協助失業綜援受助人自食其力方面,頗見成效。社署將加強有關措施,以控制失業綜援個案上升。

 

或會安排工作選配

 

     社署建議,以一億元獎券基金撥款,委託非政府機構推行深入就業援助計劃,協助長期領取綜援的受助人和通過社會福利網絡求助的準綜援受助人重新就業。

    

     她說,社署將加強積極就業援助計劃,在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開始領取綜援時,即為他們提供更專注的協助,如情況許可,將為他們直接安排工作選配。

 

     該署也將加強社區工作計劃,照顧不同綜援受助人的需要,協助參與者培養良好工作習慣,並在領取綜援期間服務社會。

 

提供誘因鼓勵就業

 

     林鄭月娥說,為提供更多經濟誘因,鼓勵受助人士就業,社署將把領取綜援三個月或以上的人士每月豁免計算入息的最高限額,由1,805元提高至2,500元。

    

     同時,社署並會把豁免計算入息內的「毋須扣減限額」,由451元增至600元。這項改善措施為期三年,並會不時檢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