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修訂)規例》今天(11月20日)刊登憲報,為用作汽車燃油的生化柴油,制訂標準規格;如果汽車燃料的生化柴油含量超過5%,必須在銷售點張貼標籤,註明生化柴油的含量。
生化柴油是種可再生能源,有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抑制全球氣候變化。
汽車製造商普遍接受生化柴油含量不超過5%的汽車柴油作為汽車燃料;使用更高含量的生化柴油,或會與某些型號的車輛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