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1)令》今天(9月30日)提交立法會,建議在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2階段加入洗衣機和抽濕機;估計每年可額外節省2,500萬度電,相等於約2,500萬元住宅電費。
兩類電器用電量合共約佔每年住宅用電量7%,納入強制標籤計劃後,每年可減少17,5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環境保護署表示,建議已獲得環境諮詢委員會和能源諮詢委員會支持。當局7月15日已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對建議並無異議。
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就有關實施安排作好準備,當局建議為第2階段計劃設立18個月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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