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石澳石礦場的岩石挖掘工程已接近完成,美化復修工程也完成70%,已種植的樹木生長良好,並廣泛地覆蓋斜坡面;整個工程項目預計2010年6月完成。
林鄭月娥今天(4月1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余若薇的提問時表示,政府1989年發表的大都會計劃,標明石礦場是破落景觀地帶而需要復修,並提出復修後,土地可用作水上活動中心的概念。
鳥類專家顧問也建議,進行工程時在石崖建造人工鳥巢,讓游隼有棲息的地方。復修礦場工程1994年1月展開,由當時的土木工程署負責。
2002和2003年完成建造3個0.8米高、1.5米闊、0.7米深的人工鳥巢。待石礦場完成復修後,讓石崖及其周圍回復寧靜及接近自然的環境,當局便可評核人工鳥巢的保育成效。
根據大潭及石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石澳石礦場仍位於「未決定用途」地帶。規劃署正研究石礦場在復修後的土地用途,包括諮詢相關政府部門在該處設立水上活動中心的意見。
林鄭月娥表示,復修工程合約是個收入合約,承建商須承擔合約中訂明的設計及建造工程和支付金額,以換取政府給予合約權益和特許權,准許其在石礦場內挖掘、輸入及壓碎石料作銷售用途,故此政府毋須支付復修石礦場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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