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天(1月20日)公布,去年12月份共有50宗觸犯環保條例被定罪的個案。
月內1間房屋工程公司違反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附表的規定進行應呈報工程,被罰款40,000元,是該月最高的判罰額。
該月共有25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21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以及4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