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天(12月23日)公布,11月份共有29宗觸犯環保條例被定罪的個案。月內1間公司因無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而使用機動設備,被判罰款25,000元,是該月最高的判罰額。
上月共有11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10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和《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分別有7宗和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