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正擬備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的新法例,盡快改善新建及現有建築物的能源效益,並建議建築物能源效益核證及能源審核工作,須由機電工程署認可的專業人士進行。
邱騰華今天(11月12日)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的提問時表示,有關立法建議準備明年提交立法會;當局已成立業界工作小組,與相關業界討論有關專業人士的認可資格及註冊安排。
環境局預計2009年推出資助大廈業主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以及提升能源效益工程的詳情,包括涵蓋樓宇的類別和具體的申請資格,並計劃諮詢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
現時合資格的樓宇業主,可向屋宇署及香港房屋協會申請貸款或資助,在其居所或大廈公共地方,開展環境保護工程,例如加裝節能或節水裝置及園林綠化等工程。
市區重建局正考慮透過「物料資助計劃」,加入新元素,包括免費提供環保設施,贈予有意採用該等物品改善大�公共地方的法團,以支持和促進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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