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天(9月25日)公布,延長更換歐盟前期柴油商業車輛一筆過資助申請期限,由今年9月30日延至2010年3月31日,與歐盟I期柴油商業車輛的期限相同。
該署並考慮其他措施,例如增加舊型車輛的牌費,冀能在資助計劃期限屆滿時,提供額外動力,促使車主用較清潔的車輛以替代老舊車輛,從而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截至今年8月止,按資助計劃更換的歐盟前期和歐盟I期柴油商業車輛,分別為5,692輛和2,250輛,涉及資助款項約3億2,300萬元。
目前仍有30,000輛歐盟前期和17,000輛歐盟I期的柴油商業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分別佔全港的柴油商業車輛的25%及15%。
若餘下的歐盟前期和歐盟I期的柴油商業車輛,均以歐盟IV期車輛取代,柴油商業車輛整體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可分別減少約62%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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