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今天(5月9日)刊憲,為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提供法定基礎。
環境局表示,計劃首階段涵蓋空調機、冷凍器具和慳電膽;這3類產品必須貼上能源標籤,為消費者提供產品的能源效益資料,讓他們可選擇能源效益較高的產品,作出更環保的選擇。
為了讓業界對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及其新規定作充分準備,條例設有18個月的寬限期。
在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後,每年可望節省1億5,000萬度電,因而節省1億3,500萬元電費,以及減少105,000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效益資料已上載機電工程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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