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5宗違環保例個案
環境保護署今天(3月18日)公布,2月份共有35宗觸犯環保條例被定罪的個案。月內1間公司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上所列條件而使用機動設備,被判罰款28,000元,是最高的判罰額。
上月共有13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11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10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以及1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