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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0日
環保
公司違例排污罰五萬
環境保護署今天(11月20日)公布,10月份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共有41宗。
月內1間公司在水質管制區排放廢物或污染物,被判罰款50,000元,是該月最高的判罰額。
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廢物處置條例》各有19宗、兩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1宗違反《保護臭氧層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