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簽廢物轉移管制安排
環境保護署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簽訂內地與香港廢物轉移管制的合作安排,有關安排簽署後即時生效。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趙德麟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司長樊元生,今天(11月15日)在深圳簽署合作安排。
安排旨在對兩地2000年簽訂的合作備忘錄,作出增補修訂,並為因出口廢物往外地而須停經兩地港口,訂定相關的申請及批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