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范偉明表示,建議徵收購物膠袋環保費,主要是針對減少濫用某類購物膠袋,並不是要禁止使用膠袋。
他表示,徵收膠袋費的目的,不共是減少膠袋用量,更重要是改變市民的生活習慣,鼓勵市民先考慮是否有實際需要才使用,以減少製造廢物。
范偉明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之前一些自願性的減用膠袋計劃效果不夠顯著,因此,有需要立法徵收膠袋環保費;預計徵收每個5角的費用,可以令每年的購物膠袋使用量減少約10億個。
他表示,首階段的規管對象,只限於大型連鎖式的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個人健康和美容產品零售店,這是因為參考外國的經驗後,發現實行初期最重要是公平和可行,讓市民能清楚分辨要收費的商店;在首階段成功實行後,才考慮擴闊範疇。
范偉明表示,膠袋環保費提供直接經濟誘因,鼓勵市民減少使用購物膠袋,符合「污染者自付」原則;但長遠來說,不能單靠加費,更重要是加強教育和宣傳,讓市民明白減少製造廢物對環保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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