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草案》4月4日刊登憲報,4月18日提交立法會,建議雪櫃、冷氣機和緊湊型熒光燈(慳電膽)納入首階段的強制性標籤計劃。
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條例草案旨在鼓勵市民採用具能源效益產品,有助減少溫室氣體及其他空氣污染物的排放。
預計該3類指定產品推行強制性標籤計劃後,每年可節省1億5,000萬度電,相等於105,000台冷氣機每年的耗電量,或每年約1億3,500萬元電費;本港每年可減少排放105,000公噸二氧化碳。
根據強制性標籤計劃,指定產品的製造商或進口商,須就其產品自行進行測試,並在這些產品貼上指定格式的能源標籤,才可在本港供應這些產品。
目前這些產品在本港的總用電量,約每年67億度電,佔本港住宅每年用電量70%以上。
當局在參考強制性標籤計劃首階段的結果和節省的用電量後,強制性標籤計劃將擴展至其他電器;日後的擴展建議將充分諮詢市民和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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