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2月份共有24宗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其中1家公司因沒有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而使用機動設備,被罰款10萬元,是該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
在2月的24宗個案中,15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5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3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1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