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2006年12月份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23宗;月內判罰額最高的個案,涉及1名人士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罰款30,000元。
去年12月,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共16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5宗,而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和《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各有1宗。
月內1名人士因排放不合標準的液體禽畜廢物,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30,000元,是該月最高的判罰額。
1人因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出受管制廢物和沒有僱用廢物收集商提供服務,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兩項定罪各判監6個月,緩刑兩年,同期執行。
另一名人士也因為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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